当我从地上捡起钱包的时候,愣住了。
樱粉色长发的女孩玉手撩过水面,溅起点点水花,她转过脸来看着我,一对如同黑珍珠一般的瞳眸直直地看着我。
浴池不深,只有一米左右的深度,澄澈清明的池水仅仅没过那名女孩的臀部,但是当我看到她那纤细腰肢处动人的“儿”字型的曲线时,还是一阵心动神驰,好纤细的腰肢啊。这恐怕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纤细的腰肢了,传说中的柳腰就是如此了吧。
一刹那,《诗经》和《洛神赋》里的诗句闪过我的大脑: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刚才的女贼容貌就已经相当秀丽了,可是当我看到浴池里这个如同出水芙蓉一般的女孩时,却还是难以自制地心动了一下,因为眼前的这个女孩的姿容,已经超过了女贼,甚至,可以和小白和猥琐妞相媲美。
那一刹那,我被眼前这个女孩的容貌惊艳住了,而紧接着,我差点失声叫了起来。
“柳飘飘?!”
在看到眼前的这位女子时,时光仿佛倒流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另外一个与她有着几乎完全相同容貌的女孩。除了头发的颜色,眼前的这个女孩,真的和她一模一样。
那是我在21世纪时追求过,也是暗恋过的一名女神。那个女神的名字,叫做柳飘飘。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段只属于自己的不为人知的感情。我也不例外。
在我小学、初中或者是高中的时候,我都有过自己心仪甚至暗恋过的女孩,当然,我的那种暗恋,仅仅只能算是最常见的对异性的好感而已,小的时候,人都是以别人的容貌来判断对别人的喜欢和厌恶的。
小学的时候,我喜欢过班上一个叫王梦婷漂亮女孩子,初中的时候,我也喜欢上过班上一个叫李倩倩的女孩,高中的时候,我更是喜欢上过一个叫刘雯雯的班花……但是我对那些女孩的喜欢,纯粹是因为她们长得漂亮好看,而不是因为性格或者其他方面。
高中的时候我也会看着那些班花或者同班的漂亮女生,会有爱慕之情。但是,我这一生中,真正喜欢上的女孩,却是在大一编辑部里遇到的学姐,柳飘飘。
用时髦的话说,她是我的女神。
大一时,我还只是个新生,什么也不懂,抱着对爱情的向往和光明前途的憧憬,我踌躇满志地报了学生会的编辑部。
那时候,天空还是湛蓝的,天空中雀鸟飞翔,阳光灿烂,我也还没有整天泡在寝室里,坐在电脑前浑浑度日,那时候的我,还不是一个整天沉迷于电脑的宅男,而是对文学小说有一定兴趣的小文青。
而也就在那时候,我遇到了我生命里最喜欢的女生,那是编辑部的干事,也是我的学姐,柳飘飘。
虽然是我的学姐,可是她长得却比大多数同龄女孩都要小,而实际上,她的年龄也比我要小两个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才是她的学长。
她真的是我在21世纪现实中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
我是到了编辑部的第一天遇到她的,那天,她穿着黑色的长裙,留着一头黑发,和她那雪白的肌肤形成鲜明的对比。直到今天,我都忘不了她那对漆黑的瞳眸。那是我曾经见过的最清澈,也是最美丽的眼眸。
我本以为像柳飘飘那样漂亮的女孩是不可能随便接近平庸的我的,可是让我意外的是,柳飘飘为人非常随和,她对我们都一视同仁,见面的那一天,她就问了很多我的专长,还亲和地和我开玩笑。
柳飘飘身上有着神秘的亲和力,几句话下来,我就知道她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女孩,不但人长得好看,而且性格温和,还很有才气。
第一印象,我们都很不错。
“要努力哦。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那是柳飘飘第一次见面和我告别时鼓励我的话,我清楚的记得。
虽然我不是一个天才,但是在写文章方面,我多少还是有点天赋的,而且我画画也还算可以,因此,我受到了部长的重视。
我和柳飘飘都是受到部长重视的人,于是,我们被分配在了一个小组工作,我们一起为编辑部奋斗、制作杂志栏目。在杂志制作方面,我没有经验,我就向柳飘飘请教。柳飘飘性格非常吻合,每次我询问她时,她都会很耐心地给我讲解,给于我亲和和鼓励的微笑,每次我做出了新的版面时,她都会耐心地为我审核修改。
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真的是最快乐的一段日子,有一位美女愿意和你一起努力工作,甚至帮你检查你的工作结果,真的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因为有柳飘飘在,我为编辑部做出了很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
我平时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是当我心血来潮,下定决心去做的时候,我做出来的事,会绝大多数人都要好。
只为了减轻柳飘飘为我修改的压力,我反复地修改我的杂志版面,直到再无瑕疵。
只为了能够让柳飘飘在看到我做出来的美丽杂志模板时会心一笑,我肯通宵熬夜地坐在电脑前,对着电脑傻呵呵地笑着,在网上搜索女孩子喜欢的风景插图。
当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有使不完的旺盛精力,或许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感觉的。
在编辑部工作的那一段日子,真的是我这个吊丝一生中曾经最辉煌,也是最引以为傲的时光。因为我付出的心血和努力,编辑部的杂志获得了成功,喜欢的读者数量超过了往届。也因为我的创意,我们编辑部也在学生大会上得到了校领导的表扬。那时候,我真的觉得我做什么是都会成功。
而我和柳飘飘之间,关系也变得非常密切。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感觉,或许我们只是学弟和学姐之间的关系吧,但是我们交流的话题,却真的不像是学弟和学姐。我不是一个擅长交流、口才绝佳的人,但是和学姐打电话、发短信时,我总是能够编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语,让学姐心情大好。那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的春天到了。
有时候,我还会在寝室里喜滋滋地和那些光棍室友们宣布说,我一定要向学姐告白,娶她为妻。虽然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傻得异想天开,可是那时候我对自己就是有一种莫名的信心。
我频繁地和柳飘飘发短信,我经常偷偷地去她空间踩踩,看到她和她的室友在野外烧烤时的合影,我会偷偷地用右键保存下来,然后藏到我的文件夹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柳飘飘的感情也在靠拢着。打着部门活动的名义,我们一起去登山,我们一起去西塘,我们一起去野餐……
一天,在西湖的断桥上,我们以部门纪念的借口合了影,那时候,我无意地问柳飘飘,她有没有男朋友。柳飘飘羞怯地告诉我说,她还没有……
就因为那么一句话,我下定了决心,我决心在柳飘飘10月份生日的那天,向她告白,为此,我甚至还在网上搜了好几天女生喜欢的生日礼物,最为买了一盏led彩灯,打算送给柳飘飘,我知道,她肯定会喜欢的。或许有人会笑话我喜欢上了自己的学姐,说我是御姐控,说我们不可能,但是那时候我真的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
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全世界的跨栏排成山峦也阻挡不住。
因为快递来迟的缘故,那天,我在柳飘飘的生日宴会上迟到了,当我拿着散发着五彩斑斓的绚丽色彩的led灯走进了餐厅时,我却傻眼了。
柳飘飘,正坐在座位上,和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相貌英俊的男人亲吻着,她们双唇紧贴,双臂互拥,周围的部门人员都在尖叫着,欢呼着,鼓掌着。
而我,则是站在冰冷的餐厅门口,化为了永恒。
那是我永远也忘不了的一幕。直到今天也不能忘记。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名男生是柳飘飘的同班同学,他们从大一开始就在交往了,他们甚至还打算毕业后一起出国读硕士,他们早就策划好将来了。
部门里的人全都知道这件事,除了我这个只知道为编辑部的杂志熬夜奋斗,而从不关心部门成员内部八卦的傻瓜。
那时候我才终于明白,柳飘飘一直就没把我当一回事。
什么没有男朋友,原来柳飘飘骗了我那么久。
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
我真的是个无药可救的傻瓜。
在那之后,我以学业繁重为由,逐渐开始回避编辑部里的一些工作,直到那一学期的学期末,我退出了编辑部。因为我无法忍受每次部门例会结束时,柳飘飘的男朋友来教室接她时,和她拥抱亲吻的景象。
从此以后,我就很少和柳飘飘联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就再也没有和柳飘飘联系过。到大三那年,我偶然得知,她去美国了,而我,则是依旧独自一人留在如同监狱般的冰冷大学里,整日浑浑噩噩,生活没有了重心。
而我为她买的那一盏led灯,也就那样永远地被我放在了柜子的角落里,一直过了很久,我也没有去动它,直到最后,它逐渐被灰尘蒙蔽,再也发不出斑斓绚丽的色彩了。
也从那时开始,我再也不关心什么编辑部、社团,甚至也不关心生活和学业,我开始在网上寻找我的个人世界,我开始沉迷于各种网游和单机游戏,逐渐的,因为缺少活动,我的肚子下垂了,我的屁股松弛了,我的生活懒散了,渐渐渐渐的,我变成了一个吊丝,一个宅男,到最后,变成了一个矮胖挫。
或许比起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生死爱情,我的那一段小小的情感史并不算什么,但是那一段经历,真的在我的心里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永远永远也无法忘记。
那是一个吊丝和一个女神的故事。
一个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