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哼,某人的脸皮真是越来越厚了。”在店员走后,林绯雪嘀咕着发牢骚。
陆珩无辜中枪,他又怎么惹到这位大小姐不开心了?“不是说给我挑衣服吗?还不快点?”
估计在这个一触即发的紧要关头,也只有这点能提起她的兴趣了。
果然——
林绯雪惊讶地看着他,这家伙刚才还不情不愿的样子,现在忽然想通了?
嗯哼,别以为这样做她就可以原谅他。
林绯雪给他挑了一款黑白印花款式的西装,是这季的新品,价格昂贵。
只是色彩方面有些……夸张!
确实是,对于陆珩来说,有两种颜色搭配的衣服都很夸张。
某人很嫌弃地说:“我只穿纯色的衣服。”多一种颜色,他都不喜欢。
“陆珩,你偶尔也要改变自己一下你的风格嘛,这件西装印花的地方不多呀,你穿上去绝对帅。”
林绯雪笑嘻嘻地说,她是铁了心要改变他的穿衣风格。
陆珩嘴角狠抽,表示他此刻很无语,他一个普通的观众,穿那么花花绿绿的衣服干嘛?
陆珩再怎么坚持,也抵挡不住林绯雪的软磨硬泡。
最终,他一咬牙,就买下来了。
提着那件新买的西装,陆珩可谓是郁闷了一路,憋了很久,才忍不住开口问:“林绯雪,你确定我穿这件衣服合适?”
“当然啦,重点是,今晚我也穿印花裙子,我们刚好配对。”原来林绯雪打的是这个主意。
情侣装么?陆珩嘴角微微扬起,听着似乎还不赖。
华灯初上,纽约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纽约时装周走秀现场,已经汇聚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他们专注地盯着门外停靠的每一辆豪车,不错过每个从车上走下来的人,因为都可能是国际知名影星!
为此,他们还要提前来霸占位置,力求找个最佳方位,全城录像、摄影。
走秀还未开始,大家热情高涨,现场已经是一片火红的现象。
林绯雪今晚化了个淡妆,如果不是出席什么隆重的场合,她才懒得精心打扮自己。
她一从房间里出来,陆珩呆愣了一会儿。
一身藏青色印花连衣裙衬托出她白皙肤质,五官精致绝美,身材高挑迷人,举止投足之间,都是说不尽的优雅迷人。
“怎么样?我好看不?”林绯雪蹦蹦跳跳地跑过去挽着陆珩的手,忽然,脚下踩空,整个人朝陆珩那里倾倒。
幸好男生眼疾手快地扶住她,才不至于摔了个狗吃屎。
“额,我忘记我穿了高跟鞋。”幸好幸好,有惊无险,不然她精心整理的妆容就白费力气了。
对于林绯雪火急火燎的个性,陆珩已经见怪不怪,“等下出门外在小心点,牵紧我的手。”
“好,我一定会牵紧你这位极品帅哥的。”林绯雪调皮地道,她的男朋友这么帅,不用他说,她也会牵紧他的手。
如果可以,她还想告诉全世界,这是她林绯雪的男朋友,专属男朋友!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