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油色“南迪”跟着那魁梧北国佬的车一直开到荒山野岭人迹鲜至的的地方。对方很显然一路上都知道后面有辆车跟着,却连丝毫要甩掉尾巴的意思都没有,就像事先就已经约好了同行的一样。
北国佬停了车之后,走下来,站在那里等待。翎翎对洪兴道:“别开太近了,就停此处吧,你留车上,这个距离也还够看得见的。”洪兴心道:怎么约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干啊,周围根本半间屋子都没有,北国鬼子喜欢玩野外战?
翎翎走到那北国壮汉跟前,两人似乎没有急于扒衣干事,而且先开口聊几句,由于距离的关系,洪兴并没能听到究竟在说些什么。而且翎翎是背对着自己的,洪兴似乎瞧到她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递给那北国佬看,是套吗?由于那东西被翎翎的背影给遮住了,好奇心使得洪兴施展出(唯我敌如来:虺无界)让自己的目光可以绕过她来看清楚。
瞧到翎翎手上的东西,洪兴愕住了,突然发现她的兼职原来跟自己所想的有很大很大的区别!
翎翎手上的东西,不是一样,而是三样,这三样东西在罗浮以及周边一带足以象征一个人,一个名人,一个在某一特殊行业里的名人。翎翎所拿着出示给北国佬看的是:一个马头面具,一段桃木剑柄,一张明黄符纸。
在罗浮一带,没有任何不知道这三样东西是谁的,洪兴当然也知道:原来翎翎就是这区最有名的头号职业杀手“马头”!
洪兴现在才真正明白翎翎的兼职究竟是什么了。还记得她曾经说过:“我在做一种挺赚钱的买卖,很原始的生意,不需要多少资本的。”不需要多少本钱的原始买卖,还挺能赚的,究竟是什么呢?一个孤儿没有依靠,能够在当今社会赚到大钱的无本生意,住豪华大屋,开“哈奴曼”,那还能是什么呢?人类最原始的交易,除了出卖自己的肉身,其实还有,那就是出卖别人性命!
洪兴也突然明白为什么“泡面”和“九彩”会突然弃战,是因为当时翎翎偷偷向他们出示了这三样东西。“马头”不会随便出手,“马头”一出手,就必然会死人!一场为了那么点儿保护费的私决,和一场决定会否结盟的比试,谁傻到把性命都豁出来拼啊,所以直到对方出赛代表时“马头”后,当然放弃这个回合是最明智的。
筱翎对那北国壮汉道:“鲍厉思先生,‘鬼王’的意思,是希望你把东西交出来,然后回到自己的国家去,永远别再踏足罗浮,至于钱财之类的他也没打算再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