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千凝和丁小然带着谢正风在商场大大的逛了一圈,买了很多东西,把那些被谢明珊剪碎的衣服都买了全新的,然后才回去。
三人开开心心的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所有的一切都在笑声中进行,笑声中有着让人羡慕的幸福。
经过一天的纾解,谢正风情绪稳定了下来,甚至可以说是十年来最开心的一天,让他都有点不相信了,总以为是在做白日梦。不过身边笑声的真实感告诉他,这一切都不是梦。
“叔叔,我和小然今天刻意做了你最爱吃的菜,快点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谢千凝两手撑着自己的头,一脸期待的看着谢正风动筷子。
“叔叔,你今天可要给点面子哟,多吃点,要不然就辜负了我和千凝做的一桌子菜。”丁小然也没动筷子,笑嘻嘻的看着谢正风,看着他吃。
“谢谢你们,今天要不是你们,只怕我真的万念俱灰,死个一了百了了。”谢正风拿着筷子感叹,回想起自己今天冲动愚蠢的行为,觉得很可笑。13313775
都已经活了大把年纪了,居然还看不开这些事,的确是可笑。
“叔叔,以后不准你再有这种‘万念俱灰,一了百了’的念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不要老想着好不好?快点吃饭,尝尝这个,酸菜牛肉,看看味道怎么样?”谢千凝转移话题,夹了一块牛肉放到谢正风的碗里,不想他为过去的事难过伤心。
从今天开始,她会把叔叔当父亲一样的照顾。
当初还指望着谢明珊照顾叔叔,可是发生了今天的事之后,她就再也不指望了。
“放心,我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念头了,就算没了老婆女儿,我还有你。吃饭吃饭,我要尝尝你们今天做的菜。”谢正风收起哀叹,开心的笑了,动筷子吃饭。
“叔叔,这个是我做的,糖醋排骨,你也尝尝味道怎么样?”丁小然夹了一块排骨到谢正风的碗里。
“好。”谢正风笑得嘴不合拢,现在就算是让他吃苦瓜,他也会觉得是甜的,因为心里甜。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要大富大贵,但要幸福美满,一家人开开心心,和和乐乐的过日子,这是金钱买不到的幸福。
只可惜给他这样幸福生活的人,不是他的妻子和女儿,而是他的侄女。
“小然,你怎么晚了没回去,你爸爸妈妈不担心吗?”谢正风突然的问,有点担心,毕竟一个女孩子家,太晚了回家不好。
“叔叔,放心吧,我早就打电话告诉我爸爸妈妈了,我说今天和千凝在一起,可能会很晚回去,如果太晚了不回去,就是在千凝这边睡。我和千凝在一起,我爸爸妈妈很放心的。”
“你们都是懂事的孩子,可我为什么教出谢明珊这样的孩子呢?”
看到这些孩子一个一个都比他的女儿优秀,他真的感到羞愧,同时也为谢明珊感到心寒,感到无奈,感到失望,感到担心。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明珊这样下去,一定没什么好结果。
可是他担心有用吗,她根本就不听他这个爸爸的话,甚至连他的生死都不在乎。
“叔叔,你怎么又想不开心的事了,不准再想这些啦,吃饭吃饭。”谢千凝又把话题转移,不愿意这个时候提任何不开心的事。
不仅是这个时候,以后她也不想再提,谢明珊和温少华的一切从此都跟她没有半点关系,她要向前看,照顾好叔叔,守护属于自己现在的那份爱。
“好好好,吃饭吃饭。”
谢正风拿起饭碗,正准备要开动,这时却传来了咔的一声。
咔的一声,让所有的人都把视线转移到门口上,因为那是开锁的声音。
这个开锁的声音,使得谢正风和丁小然惊讶至极,瞪大眼睛看着门口。但谢千凝却是尴尬,很不好意思,因为她知道是谁在开门。
这个家伙,偏偏这个时候回来,等下该怎么说好呢?
没一会,封启泽就推门而入,才刚走进门一步,就看到有六只眼睛直直的看着他,尤其是其中两个人的表情,活像是见到外星人一样惊讶,让他也跟着惊讶了。
如果他知道这里有怎么多人,绝对不拿钥匙开门。
“千凝,你男朋友回来了。”谢正风第一个回过神,打破这个尴尬的局面。
“哇,千凝,你男朋友好帅哦。”丁小然惊叹到,然后把嘴附到谢千凝的耳边,低声的说着:“千凝,你赚翻了,这个绝对比温少华强上百倍,先不说身家背景,光是外表就已经赛过温少华,你可得抓稳了,知道吗?”
谢千凝很无语,白了她一眼,然后站起来,走到封启泽的面前,有点难为情,说话都有点结巴了,低声的问:“你,你回来啦!”
“你平常不是不怕我的吗,今天怎么说话都带着颤意了?”封启泽露出温柔的笑容,逗着了她一下,让尴尬的气氛能得到缓解。
来的人只不过是她的朋友和叔叔,这个没什么大不了的。
“今天不一样嘛,因为——”
“只要你不是把温少华带回来就好。”他轻轻的捏了一下她的脖子,满是宠溺,脸上半点怒意也没有。
只要不是温少华,什么事他都能好商量。
“你放一百个心,我就算是把街上的乞丐带回来,也不会去带那头温死猪。你吃饭了吗,我今天和小然做了很多菜,你要不要一起来吃?”看到他没有生气,她终于松了一口气,挽着他的手臂,往餐桌走去。
奇怪了,她以往都不怕他生气的,今天怎么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呢?
错觉,一定是错觉。
“我正打算回来带你去吃饭呢,既然有现成的,当然要吃。”他满脸笑意的走过去,就算再不怎么喜欢陌生人在场,为了她,也要挤出点笑容,更何况来的人是她敬爱的叔叔和唯一的好朋友。
丁小然和谢正风早就站了起来,呆呆看着朝他们走过来的男人,他身上那股不同常人的威严气势,让人忍不住产生畏惧,对他又敬又怕。
“叔叔,我们又见面了,还记得我吗?”封启泽主动向谢正风打招呼,尽量让自己笑得温和一些,免得把对方给吓到了。
在外人面前,他不喜言笑,在过去的十六年里,除了巨风,他几乎没对任何人笑过。
“记得,你是千凝的男朋友,我当然记得。”谢正风闪闪笑着,有点不好意思,总觉得自己住在这里会打扰到他们。
“封先生,还记得我吗?”丁小然热络的打招呼,因为知道封启泽的身份,所以心里有点怕怕的。
如果不小心得罪了封氏帝国的人,那她就死翘翘咯。
“记得,你是千凝的好朋友,我们见过一面。”封启泽淡然的回答。
“哇,你居然记得我哎,好激动啊!没想到堂堂封氏帝国的大少爷会记得我,呵呵。”trwj。
丁小然在那里兴奋着,有点傻样。可是她说的话,却让谢正风惊讶不已,睁大眼睛看着封启泽,不可置信的问:“你,你是封氏帝国的大少爷。”
“叔叔,我的确是封氏帝国的大少爷,但请不要把我和封氏帝国扯到一块,我跟封氏帝国不是一体的。”封启泽带着一丝严肃,威严的解释。
他不喜欢别人把他和封氏帝国摆在一起,因为这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
“这——”谢正风不敢多说什么,只是满脸惊讶和担忧的看着谢千凝,想说出心里的话,但又不敢说。
怪不得千凝今天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原来因为她的男朋友是封氏帝国的大少爷。
可是这样的大少爷,又岂是他们这种普通人可以高攀的?
“叔叔,你怎么了,脸色好像不大好?”谢千凝看出了异样,于是关心的问了问,心里猜测着是封启泽的身份把他给吓到了。
刚开始连她自己都吓到了,更别说是其他人?如果她到谢明珊和温少华面前说这件事,只怕他们绝对不相信。
怎子看个。“千凝,你老实告诉叔叔,你和封先生,是做戏给明珊和少华看,还是真的在一起?”谢正风为了谢千凝的未来着想,就算再怕封启泽,也要把事情问清楚。
如果他们只是演戏,那他现在就要他们分开,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这样在一起。
“叔叔,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就是我曾经跟你说过的小猴,那个偷走我日记的讨厌鬼,你还记得吗?”谢千凝极力的解释,说得都有点无奈了。
“什么,他就是小猴,你的那个小猴居然是封氏帝国的大少爷,封启泽?”
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巧合的事?
“这是真的,他真的是小猴,就是我说的那个讨厌鬼。我们不是在演戏,而是真的在一起。”
“……”
讨厌鬼——封启泽听了这个词,眉心不悦的邹起,心里有点闷。这十六年来,原来他在她心里是个讨厌鬼。
不就是偷了她一本日记吗,她也用不着怎么讨厌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