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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论法
    幸福村早就有打制好的眼镜框,是和虞府那些眼镜一样,黄金制的,试验好了镜片,便可以立即将其装在眼镜上面,以后,这东西就成为了魏征的日常必须品了,韩少问直接帮他做了三幅备用眼镜。
    趁着天黑之前返程,魏征在船舱里又跟孙享福聊起了法部的事情。
    “正明这陈条里,第一条就要求法律条例,必须要用粗俗不堪的白话文书写公布,这是为何?”
    “您想想,律法主要是来管谁的?”
    “管百姓啊!”
    “那么,百姓看的懂文言文吗?”
    魏征闻言顿时就懂了,以文言文的方式书写法律法规,别说看,就是你照本宣科的给百姓读,他们也未必听的懂,百姓都不懂你的法,又怎么能遵守你的法,所以,这个要求看似无理,但实际上,是非常有理的。
    这与孙享福要求在工人文艺演出的节目里,全部上通俗易懂的民歌是一个道理,唱的太高深了,太文艺了,大字不识的工人农门老百姓们,压根就听不懂。
    孙享福从第一条,就把魏征引入到了老百姓的角度上去,那么,后面所写的,他就好理解的多了。
    如刚才他们的问答中所说,律法主要是用来管老百姓的,真正的官员权贵阶级,律法是不那么容易管的到他们的。
    但是,社会冲突,往往就会在权贵与普通百姓之间产生,所以,再之后,孙享福又给大唐的律法,立了一个基调,就是一切判罚,偏向保护弱势群体。
    此外,对于很多小的错误,平民百姓,是可以少受惩罚,甚至是免罚的,像捡了皇陵一块砖,就会被叛死刑或者流放的事情,以后不会再有,除了因为不知者不罪之外,犯错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定义罪名大小的重要依据之一。
    还有以往诸如礼仪,孝道之类的律法,也全部都要推倒重来。
    老百姓大多没有读过书,也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不通礼仪是很正常的事情,你要是依此来定他们的罪,那就会没完没了,百姓一旦与权贵阶级有什么冲突,光是礼仪上面,权贵阶级就可以给老百姓扣无数个大帽子,让他有理变无理。
    孝的方面,更常见。
    后生小辈,在被长辈骂的时候,受了委屈,顶了句嘴,在这个时期是会被判定为不孝的,朝廷对于不孝的人,惩治非常严,轻则几十大板,重则流放甚至是死刑。
    而且,所谓的长辈,还并不一定要是自己的父母,只要同姓宗族内,辈分高的,都算长辈,异姓,年龄到了一定程度,也可以算长辈。
    这种律法,就是滋生宗法,乡法的温床,让家族长者,族老,过份的控制了后代族人,让朝廷对于百姓的管制权力大大的减弱,应该撤销。
    然而,魏征在礼的方面能够吃透,对于孝的方面,却吃不透,他认为,人无孝不立,社会的纲常,就是以孝为先,要是否定了,整个社会就会大乱。
    孙享福在他指出了这个问题之后,打了个比喻道,“有一个年轻人,他的父亲是个赌鬼,将家里的所有的钱都拿去赌,这个年轻人,拼命的干活挣钱,也不够他父亲去赌场输的,还要拿自己的命,去填父亲欠下的赌债,按照大唐现在的律法,这个年轻人,只能顺从他的父亲,那么,这个家庭,就会因此而毁了。
    有一个年轻姑娘,她的父母为了贪图钱财,或者攀附权贵,要将她嫁给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
    “停停停,你说的这种情况,只是少数,如果因为这种少数情况,而动摇大唐以孝治国的根基,这是不对的。”
    魏征自然也知道孙享福说的这些情况,社会上肯定是存在的,而且还不少,但是,相比起注重孝道而父慈子孝的正常家庭来说,肯定是占少数的,不能因为少数情况,而否定全部。
    “我可从来没有说要否定孝道,但我觉得,它是应该一种人们大力提倡的美德,而不是律法。
    律法,应该是竖立在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上面的一道谁也不能逾越的红线,父亲烂赌不对,子女就可以有反对的权力,父母之命,命的不对,子女就有提出异议,甚至拒绝的权力,这样,才能让世间多一些道理,少一些盲从。”
    “让世间多一些道理,少一些盲从······”
    魏征反复默念者孙享福的这句话,心中似有明悟。
    大唐现在的治安情况,已经比前朝好了无数倍,但是,现在已经不只是追求好的时候了,而是追求更好的时候,将社会上更多不合理的情况改正,才是今后要做的。
    孙享福的意思很简单,孝道和律法应该是两回事,把孝道当成是律法的根本,那么老子叫儿子去造反,儿子也是犯罪不犯法,这是不对的。
    父母的决定,未必一定是对的,子女可以选择性的听对的,拒绝错的,而对于一件事情的对错,律法应该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才是法部应该要做的关乎本质的事情。
    才看了前几条,魏征就感觉自己的压力山大,也不知道孙享福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想法,可偏偏这些想法,掰开了来讲,都是那么的有道理,可是真正要改起来,只怕会非常困难,因为这有些颠覆这个时期普遍的社会认知。
    再往下一条,就是魏征经常做,但从不敢说的事情。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封建时代,其实根本不能做到这一点,首先,你就得承认皇权是高于一切的,不然就等同于造反。
    所以,孙享福只敢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不是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于是把皇帝本人排除在了律法之外,对于比他次一级的王,却是有一定的约束能力。
    然而,即便是‘王子’,又有那个敢用律法来要求,或者处置他?
    像魏征这样忠直不阿的人,此前也只能用劝谏的方式,温和的处理,要是真的连王子这个级别的人也用律法管起来,那么法部将成为所有权贵阶级,以及皇子皇女的死敌,整个法部体系的官员,都将会成为孤臣,这可就需要大决心,大毅力来做了。
    对于立法方面一时不决的事情,魏征很聪明的选择了搁置,到底怎么做,他还可以找皇帝来拍板,如果皇帝要他们成为孤臣,他们也是别无选择的。
    然之后,魏征对法部下属衙门的建设,以及管理制度的陈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孙享福建议法部将地方衙门设置为道,州,县,三级,统一定名为法院,取证,抓捕,犯人看管,都是由刑部来做。审理,定罪,判罚,则是必须要经过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裁决。
    而且,还允许原告,被告,不服判决的任意一方,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对于现行犯罪,或者破坏公共事业的,还能由官府作为原告,直接提起诉讼,不允许上诉。
    而位于长安的法部衙门,则会成为全国最高法院,拥有终审仲裁权,这一系列的设置,魏征都觉得非常合理,他就是觉得,这样一来的话,以往的县衙的公堂,只怕就要归法官来坐堂了。
    “如此,才是合理的,县令,就不应该坐在衙门里喝茶享清福,作为地方官,如何掌管地方?多去田间地头多看一看百姓的需求,敦促生产,到各衙门,各部门多巡视,监察,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工作,才是他应该做的。”
    “如此一来的话,我法部,今后岂不是要是管理上千官员?”
    “所以,今次科举,明法科的取中率才会这么高嘛!”
    对此,魏征也是无言,明法科的考卷他看过,基本都是选择,判断,问答分析题,未必需要多高的文化水平,但想要拿高分,必须要有一颗理智,并且公正的心。
    其实具备这两点,就具备成为这个时期法官的基本条件了,至于究竟要怎么判罚案件,到时候,还要在一系列修法,以及培训适应之后,才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能,这个过程只怕不短。
    再之后的疑问,就是陪审团制度了。
    魏征不明白,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什么要不固定的邀请多个社会职业阶层的人来做陪审团,判决的时候,还要尊重陪审团的意见,既然前面都说了,律法应该对所有事情的对错,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那么,请这些人来干嘛?依照律例判决不就好了吗?
    “魏尚书,每个人的职业不同,阶级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法理不外乎人情,陪审团起到的作用,是让法官更加清楚的看清人情世故,他们并不能改变一个案件的本身性质,但经过不同角度的讨论之后,却是能依照社会上的人情世故,在量刑上,给予法官更加合理的建议。”
    “好吧!这一条,也算合情合理,可你最后一条建议,让法部监管朝廷各部,依法执行各种规定,这岂不是说,法部,有管理所有朝廷部门的权力?要不是你乃农家出身,老夫都怀疑你是要重兴法家了。”
    “这个,目前不过是一个说法,就像此前的台谏官员,可以对所有官员的不法事上奏一样,比如,户部的官员,有没有按照朝廷制定的税率收税,他们擅自多收了税收,难道法部不应该管?兵部的官员,有没有按照朝廷制定的规矩,发放钱粮军饷,抚恤,他们克扣了士兵的军饷,抚恤,难道法部不应该管?财部的官员,贪污的国家的钱粮,商部的官员,对于商户吃拿卡要,法部该不该管?······”
    孙享福还要继续往下说下去,却是被魏征制止了,他现在才算是明白孙享福对于法部的构想,这就是个管理一切社会乃至朝廷次序的部门,而且,还运用了一个更加高效,直接的模式,不再像以前那样事事都拿到朝堂上打嘴仗,而是直接取证,调查,审理,判决。
    对于这样的权力,魏征是即兴奋,又担忧。
    因为,一旦按照这些陈条里面的执行,他的权利,将独立于所有朝臣之外,甚至比宰相还大。
    但抛开权柄的问题,它又将使社会上的所有生产生活,都变的井然有序,是对社会很有益的东西,偏偏这个东西,会触动太多人的利益,将他架在是非之事上,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