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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香港的集体隐居
    这个房子是我走遍了整个岛才选出来的。香港美丽的海岸线很多,沙滩细白幼嫩,远离尘嚣,藏匿在不通私家车的小海岛的某个角落上,要闯过了厚密高大的树木穿过半个山的公园才看得到。我家门前的这个沙滩就是这样。那时我刚到香港,铜锣湾的喧闹几乎要了我的命。
    现在看来,那时也有点小题大做。铜锣湾有铜锣湾的好。要是我偶尔写剧本写到凌晨,还可以淡淡然下楼去吃个夜宵。半个香港的红男绿女依然香艳无比川流不息。有时候,我会在傍晚的时候坐上叮叮车。那是香港最古老的交通工具,原本是沿着港岛的海岸线而修,这一百多年来,咿咿呀呀叮叮当当旁若无人地走着它自己的电车线穿过了岁月里的各色霓虹。正是下班时候,每个人都在看着脚下的石板,忙碌地赶去应酬或者赶着会友。我却经常看着天,叮叮车的古老木窗户外是全世界最先进的城市,那些楼宇间隙的天空残影,在傍晚的火烧云下终于撕下了最后的刚硬面具,露出了本来的温柔表情。电车上的人总是形形色色,有疲惫的下班族,穿着正式的西装却昏沉沉在窗户上倚靠着头;有金发碧眼背着登山包穿着短裤拿着lonely planet的游客,像个第一次睁开眼看世界的婴儿,眼神里充满好奇;有脸上刻满算计和风霜,却依然不忘给行动不便的人让座或者很认真用力地扶他一把的师奶们,低低的声音和朋友聊着家里的更替长短。我是个旁观者,他们都是活生生的剧本。假使某日,都会成为我作品里的主角或者配角。那些他们惆怅的别离,那些他们计较的输赢,那些他们贪恋的爱情,所有的一切,每个人的一生,都可以感人至深。
    就这样,2.3元港币,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港岛看一圈,最后在湾仔的永华面家吃一碗最地道但却日渐消失的香港竹昇面。小小的店面,往来的熟客,几十年不变的老板娘,最阔绰的点单也不会承受不起,再来一碗桑寄生莲子茶,整个晚上便像熨烫过一样温热平复,可以从从容容地从湾仔溜达回到铜锣湾的家。打开灯和维多利亚的灯火辉映,煮一杯咖啡,轻易就沉进晚上的写作。但我慢慢就厌倦了,比如维多利亚公园永远有人在做活动,有时是卖些别致的年货,有时却是大群大群包着头巾的印度尼西亚佣人席地而坐吃些味道浓郁的咖喱,又或者,被香港本地人占领搞什么纪念活动。我也偶尔会吃咖喱,我也去过印尼的岛屿,被美景和当地人的热情折服,我待我家佣人如同家人从没有严辞厉色,但是当你家楼下被包围又是另一种情况。哪怕是那些本地香港人搞的纪念大陆的一些活动依然让我觉得心生厌烦。这就是游客和居民的差异,上升不到民族歧视或者政治运动的高度。也许我支持某些活动,我喜爱某些人民,但我依然讨厌自己的家时时刻刻被乌央乌央的人群包围。就这个简单的道理让我抛弃了铜锣湾。
    后来偶尔有朋友开车带我去玩,我又迷上了在香港开车。香港人开车极守规矩,以至于整个香港是没有交通摄像头的,仅有的几个摄像头都只是为了安全。我问朋友:为什么没有摄像头还这么有秩序。他很骄傲地答:素质高。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企图找到另一个解释,但失败了。确实是素质高。在我刚在香港开车的那段时间,由于左右方向盘不适应,经常把车开进逆行的车道。总有人不着急地帮我拦着对面的车,帮我一点一点退出去,再不厌其烦地给我指清楚路。但如果我偶尔素质欠佳抢了别人路,周围的车都会非常统一地给我鸣笛警示。慢慢的,我也变乖了,开车文明守规矩,就连性情也变好了很多。开车越熟悉,就越喜欢在香港开车。尤其是从香港岛到尖沙咀,从尖沙咀开出九龙,从新界开出离岛的时候,天空是浅蓝色的,目光所及的每个边际都有漂亮的建筑群像,每个港口都有着或大或小的船,海的颜色比天更深,在雄伟的大桥下安静得像块油画布。车流快速冷静地驶过,让人觉得清凉,仿佛心里所有的杂乱都平息了。但开车进了港岛就是另一副样子,遍地红灯,到处行人,本来三分钟就能开到的地方硬是要开个二十分钟,开着空调都能憋出一身汗。
    有一次徐瑶来我家住,我禁不住抱怨,她一句话点醒了我:“你是个不需要朝九晚五上班的人,住在港岛有什么特别的好处?”是啊。港岛上好吃的好玩的我可以找个周一白天大家都忙着在写字楼里看股票开会看报告不堵车的时候,悠哉游哉地开车来吃来玩就好了。想通之后立刻行动,找个小岛去隐居。第一次到这个岛是坐船上来的。我在码头租了一辆自行车,就沿路骑着玩。这个岛为了环保禁止非本地私家车进入,只有环保巴士和环保出租车才可以进。这岛并不适合上班族,所以人烟稀少,半天也没有一辆车。我很久没骑自行车,那天就开心得像个高中生。不,比高中生还高兴。我的高中并没有多高兴。那个沉闷的家庭,让我在小城的18年里的快乐屈指可数。我真正的快乐是从认识苗凯开始的,同时也开始了真正的悲哀。
    天知道我为了摆脱家庭对我的影响付出了多少。有的人,生来就起点高,有的人,生来就有原罪。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我在雍和宫遇到了我的师父,我问他:“人一生下来命运就定了吧?”他笑了,用深邃得像看透了尘世的目光看着我:“你不是正在改变它吗?”那时我正在和徐瑶拼尽全力争取魏东晨。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不可能成功。尽管有那么多原罪,我还是改变了命运,踏入了佛门,也赢得了世俗的成功。那一刻我在香港的小岛上,自由自在地在阳光下骑着车,就像有了一双自己的翅膀,再也没有什么能够禁锢我,让我透不过气。觉察到这个轻盈的心态,我便爱上了这个小岛,没事就来溜达。在就快转完整个岛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现在的这栋房子。前一任的屋主是个法国人,在香港有个服装公司,后来因为年纪大了,儿女便把他接回法国。他卖这房子的时候非常不舍,把家里所有的细小地方都叮嘱了中介一遍。他家里确实装修得很有品味,有着法国人骨子里的优雅。我喜欢这种被绿植环绕的感觉,也喜欢不远处的白沙滩。
    “去沙滩走走吧。”苗凯从屋里走出来。
    “一起去吗?”我顺便问了问瘫倒在沙发上看电影的魏东晨。我家里没有电视,只有投影,用来看电影。偶尔为了工作也会看看国内不多的可以和我们相媲美的极热播的电视剧和国外的电视剧,但也都是助手们拷贝好的,可以直接播放。普通的电视剧和电视节目我是没兴趣看的,至于新闻,更和我没关系。
    “不去,难得可以这么懒着,哪儿也不去!”魏东晨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汉模样。我简直怀疑徐瑶爱错了人。人和人之间的姻缘就是这么奇特,也许正是因为魏东晨的傻和单纯,徐瑶才会始终照顾他,格外对他好。反过来说,如果一开始徐瑶搞定的是苗凯,那么以徐瑶和苗凯的性格,是万万不可能合作这么多年的。
    苗凯没有褒贬地轻描淡写地笑了下,就先行下楼。苗凯在结盟之后对魏东晨好了很多,不再尖酸刻薄。一般是见了面就点头微笑,平时也不怎么搭话。他是聪明的,知道何时进退。我也乐得魏东晨不去,他现在一身的负能量,徐瑶不在,我可稳不住他。
    傍晚有点起风。沙滩远处有几个孩子在挖沙,更远处有几个菲佣在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苗凯穿着菲佣昨天刚买回来的夹脚拖鞋和短裤,头发没有抹定型膏,也没有戴墨镜。他这副打扮倒不像那个高高在上的天王,而像小城里那个落魄的歌手。我看着他的侧面,除了那几条隐约的鱼尾纹,这个男人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从未变过。这样想着多年的前尘往事,不由得发了愣。他忽然转头,快而狠地捏了我的脸一下:“发痴了!”
    我痛得“啊!”地叫了一声,愤愤地说:“自恋狂!”
    苗凯大概也觉得自己手重了,轻轻摸摸我的脸,吻了吻我的额头,望着海的边际,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现在你在我身边,就是最好的日子。这几天我经常想,要是那事不解决了,我们就这么过下去,不也很好吗。”
    如果我是个普通的女孩子,这个刹那就已经被他俘获。可我经历了这么多,又专修佛法,写出过那么多打动别人的爱情剧本,这样的戏码,对我来说,已经太庸脂俗粉。这话如果是魏东晨说,还有几分可信度。可是,他是苗凯,那个精心钻营不顾一切才爬到现在地位的苗凯。也许这个刹那,他是真的。可是,真的未来几十年要他这样静谧安稳,他又怎么舍得下。我们每个人都在不停地往上爬,以为得到无数的财富、名望、地位、荣耀、爱情才是人生真谛。殊不知,真正的幸福来自于舍,舍得下那些财富、名望、地位、荣耀、爱情才是人生真谛。当你舍了,心里了了分明,没有欲望,就没有得之前的谋划,没有得不到的痛楚,没有得到了之后的处心积虑的维护,才能得到身心俱静的大自在。
    这次苗凯来找我,来求徐瑶,都是为了得,而不是为了舍。这个刹那,他想舍,也只是一时兴起。大部分人对隐居的喜爱如同叶公好龙,烦扰久了就想隐居,隐居久了又想被烦扰。我感谢苗凯这一刹那的真情,这一刹那也已经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