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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重逢苗凯(三)
    因为我回来工作的意图,我妈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我还没离开小城的时候,两家人就在电话上合定了我和李东明的婚期:一毕业就结婚。对我来说,如果不能劝我妈放弃,就只能劝李东明放弃。我回到北京,用尽了一切说辞,都没有改变李东明娶我的想法。也许我确实不知道待在北京和回到小城究竟哪个更好,但是我不愿意别人帮我选择,换个说法更准确,我不愿意别人替我选择。这毕竟是我的人生,即使会玩砸,我也有玩的权利。我不是一个玩偶,哪怕没有爱情,也有喜怒哀乐,也会渴望自由。我的人生还没有正式开始,就要被限定终身。这就像一个无期徒刑,漫长而没有希望。
    我开始酗酒、泡夜店、狂花钱。我不知道李东明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完全可以娶一个更喜欢他的钱和势,更接近他的家庭背景,更愿意逗他开心的女人。有一天,我喝到大醉,哭着对李东明说:“为什么不选别人,我不配你啊!”他笑得很诡异,让我酒醒了一半,他说:“你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挣扎,自以为聪明,其实很傻。”在他看来,我喜欢钱,但不贪图他的钱,更希望自己去赚到钱;我不爱他,但也没有任何可以爱的人,也从未踏出雷池半步,一清二白;我不够漂亮优秀,但是是正经的北大学历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他家公司工作,太强则像唐糖一样飞去了全世界,太弱则撑不起门面。他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安全的界限,一个他完全可以控制的女人。我意识到女人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他只是碰巧找到了我这个很容易控制的女人,便懒得再找。尤其是,我的家庭那么配合他一起控制我,更是让他非常省心。我从一进大学开始,一举一动都在他的视线范围。他一直掌控着局面,他知道我的一切,而我对他一无所知。
    从这天起,我开始夜夜恶梦,梦见自己老了,待在一个孤独的大房子里,面对着空旷的人生,像一个幽灵,活着也像死了。睡不好便不睡,每夜更疯狂地买醉,十点宵禁前出门喝酒,六点宿舍开门后回来,从酒吧喝到凌晨,随便认识一群人再凑伴儿去小吃摊吃夜宵,散场后再从小吃摊混到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趴着看清洁工人从朝阳的清冽里走出来唤醒整个城市的白天,日复一日,夜复一夜。
    我不相信李东明不知道这一切。他只是自信地明白我在做困兽之斗,为了摆脱牢笼而遍体鳞伤。而这种摆脱,更为牢笼外的观赏者增添了乐趣。很快,要毕业了。我的论文刚刚及格,还有三门课的补考成绩没有出来。毕业典礼上,所有人都穿着毕业礼服,戴着学士帽,一一上台,从校长手中接过硬壳的学位证和毕业证。我也上台了,领来的也是硬壳的,只是里面什么也没有。鬼知道会不会有学位证和毕业证。我睡眠严重不足,只盼着仪式早早结束回宿舍睡觉。
    散场时,好多好多同学欢呼着抛高了学士帽。我像一个吸了多年鸦片的大烟鬼,浑浑噩噩地跟着。唐糖跑回来拖我:“去照个宿舍合影啊!”我烦躁地摆开手:“有什么好照的!为了十年以后你得意满满地对你下属说‘这就是那个大学一毕业就当了家庭妇女的同学’吗?!”唐糖愣住了。刚赶来的沈晴碰巧听见这句话,对着我骂道:“这是你自己选的!没人逼你!四年!我是看着你把自己作成这样的!你怨谁!”
    我怨谁。呵呵。在一个视钱如命的家庭有着文艺青年的忧伤和不羁。如果不是为了钱,我不用报考经济系,我可以好好地去学我的文学,我现在写的所有小说都会成为优秀毕业生的本钱,而不是连毕业证都不能按时拿到。如果不是为了钱,我可以不用打工,我可以好好读书,再差也可以正常毕业,找个差不多的工作。如果不是为了钱,在爱上苗凯后,我一分钟都不用和李东明纠缠,至少现在还是一个自由身。如果不是为了钱,我不会伤害苗凯,也许我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像无数正常的青年男女那样,清贫但是相爱地过一生。“为了钱”是我的家庭给我的诅咒。对钱的渴望比钱本身更大地伤害了我。现在,什么都太晚了,就这样过吧。等毕业证、等去李东明家里的公司正式工作、等和李东明结婚、等生一个同样长着猿猴脸的孩子、等母凭子贵喧嚣但是孤独地过一生。
    和这些家庭三观完整又努力学习的小公主们,我要怎么解释呢?在人生的浩荡面前,一步错步步错,一个人再怎么努力,都忽略不计。不如放荡。我用补考和毕业证问题作为借口,申请了延长一年的宿舍,又拖延工作,又拖延结婚,还可以继续买醉,也是一举三得。不巧的是,就在我终于拿到毕业证的2006年夏天,酒吧里,我见到了苗凯。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样的我和他,可以称之为冤家路窄。可是,心骗不了人。他的身影哪怕在最幽暗的灯光下最痴狂的人群中我也可以一眼分辨出来。他也同样如此。
    他穿过人群走向我,连招呼也没有打,自然而然地把我拉过去喝酒。他的朋友们也都很自然地给我让座,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没有人说话。一杯又一杯纯的威士忌像是烈火,把我和苗凯一年半未见的阴霾焚烧殆尽。我们都喝到烂醉,一起回他和几个模特一起分租的房子,上床。如果我们都是动物,我们会不会更幸福?身体的反应诚实而热烈,喘息和嘶吼跨越了时间的界限。我是属于他的,从身到心,从未改变。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实,却无法说出口。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每次都这样带女孩回家,这样的他还是不是我爱的他?也许,他还在恨我,一年半前曾眼睁睁看我坐上李东明的车甩下他,现在他可以得意地让我完全屈从在他的身体之下。这一夜是他对他自尊的补偿。这个偶遇的夜晚,没有人知道我是谁,他也什么都没说,我就像一个他萍水相逢的一夜情对象,泄欲之后各不相见。清晨,他还在睡,我走了。我不知道醒了之后我要和他说些什么,说我真的和李东明在一起,一个月后结婚?说我其实爱的是他,但是暂时没有足够的钱可以包养他,也知道他无法包养我?说我不在乎他和我玩一夜情,因为我也夜夜混酒吧?都是真的,也都不是真的。简单的事实,在真实的社会里,比纯正的爱情更重要。我和他,即使相逢,也陌不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