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胡映梅正躺在豪华而宽敞的浴池里,洗着泡泡浴。不知道是不是浴室里,微醺的香味起到的作用,或者是因为这浴池中温暖的按摩水流,总之她觉得很舒服,舒服的有点困。
她有的时候会感叹,感叹造化弄人,感叹命运的神奇。年幼时在群山峻岭内拾柴的小女孩儿,怎会想到有一天能够有这样奢华的享受。
她小的时候很苦,住在大山里。父亲是个只知道打麻将的懒汉,后来在母亲离开后,变成了只知道赌钱的醉汉。二条从没怪过母亲,她的母亲比她的大姐只大十几岁。生弟弟的那一年,也才二十出头。
母亲是被爷爷从山那头儿买来的,只摆过结婚酒席,没办过结婚登记。所以从法律上讲,母亲并不是父亲的妻子。如果换做是二条自己,像母亲那样嫁给一个陌生人,一个不知道赚钱养家的懒汉,一个喝醉了就会打老婆的渣男,她也会跑。所以她真的没有怪过母亲,但她后来也没有找过她。因为她不知道能否再找到,找到了又该说什么。
母亲走后,父亲喝醉了就只能打孩子,打的时候还总骂母亲,说母亲是跟小白脸跑的。母亲到底是不是跟小白脸跑的,二条不知道。但她一直愿意相信——是。这也是后来上了大学的胡映梅,一直分不清小白脸,和打败恶龙救公主的白马王子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的原因。
大姐那时候很好。二条只知道她叫大姐,不知道大姐的名字。打从记事起,就是大姐在养着她和弟弟。每次父亲喝多了,大姐就让二条抱着弟弟躲到里屋,然后独自承担父亲的拳打脚踢。后来有几个人到家里来,管父亲要赌债。大姐被他们带走了。
之后的那两年,父亲喝多了,二条就让弟弟躲到里屋,然后独自面对父亲的拳脚和谩骂。一直到了十二岁,二条找了个机会,带着弟弟跑了出来。她知道,如果再不跑,那就会像母亲和大姐一样,变成一个货物,一个东西,被父亲卖掉或者输掉。
两个小孩子能懂什么?他们只知道跑,跑的越远越安全。山那边是什么样?吃什么,住在哪,这些问题她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带着弟弟跑出来,才有希望活的像个人。
她们一开始只会乞讨,后来跟别人学着偷东西,扒火车。躲避警察和社会福利机构热心的大妈们。因为一起偷东西的,大一点的孩子都说,若是被抓住,就会被送回去。二条不想被送回去,所以他带着弟弟一直跑,一直跑。
这样又过了两年,二条学会了利用自己的身体赚钱。她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羞耻的,那些怪大叔趴在肚皮上动一动,只要忍住疼,就能赚到钱,可以给自己和弟弟买鸡腿吃。奇怪的是,他们已经不偷了,因为个子长高了,别人开始注意他们了,偷不到了。可警察还是追他们,想要抓他们,他们只能继续跑,继续逃。
直到有一次,他们没有跑掉。床上的二条和望风的弟弟一起被抓了。但是他们姐弟早就计划好,打死也不说家在哪。其实就是说,他们也说不清。所以他们没有被送回去,而是被马家的人带走了。
之后,幸福的生活开始了。他们只要乖乖听话,好好学习,就能吃饱穿暖。甚至在二条十六岁后,每周还能得到零用钱。周末可以去逛街,可以带着弟弟去游玩。如果学习好,还有奖金可以拿。二条认识了宿舍里的姐妹,认识了班里的同学,认识了很多朋友。她有了知识,见了市面,觉得自己真正活的像个人了。
考上大学那一年,马家的人给了她一份合同。她可以选择自由,也可以选择签掉那份合同,毕业后继续为马家服务。前者,她将失去马家的资助,开始自食其力。后者,她将得到更多的支持,甚至在毕业后得到一个收入很高的好工作。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以后成为马家的人,虽然合同里没有写,但她知道,这包括她的身体。
为了弟弟,为了供养同样喜欢上学的弟弟,为了在弟弟考上大学时可以选择自由,二条签署了那份合同。从此,她便认识了马少爷,马文轩。和其他几百个孩子一样,除了日常的学习生活外,他们的所有假期,都要跟着少爷。而且越是出色的,越是有才华和能力的,跟少爷待得时间越长。
一开始,胡映梅以为自己成了少爷的女人,少爷的宠物。但很快,她就发觉是自己错了。少爷对待他们,就像对待亲兄弟姐妹一般。每到假期,就出去集体旅行。初时只是在国内玩,后来比较优秀的则是去国外玩。直到那时,胡映梅才知道,原来世界那么大。而在得到如此优厚的待遇后,胡映梅也清醒的认识到,她的这一生,将会全身心的效忠马家。
工作后的她也过得很快乐,只要用心做事,马家从来不吝惜奖赏。就这样,她从前院做到后院,从基层,做到回龙阁最重要的,招待最顶级客人的天字一号包厢领班。而今晚,在马文轩问她愿不愿意,要不要换人时,她选择说出愿意。
虽然这一声愿意,不像在结婚典礼上说的那么神圣,那么纯洁。但起码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如果一定要用身体报效马家的话,胡映梅更愿意找一个喜欢的男人。哪怕只是发生关系,哪怕可能根本没有未来,哪怕没有任何名分的可能。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不是吗?
就在胡映梅胡思乱想着即将昏昏睡去时,浴室的门被推开了。雷小飞走了进来,脱掉了身上那考究的衣服,在淋浴器下草草清洗了一下身上的血污,然后也钻进了充满泡泡的浴池。
胡映梅忘记了浴室的门刚才有没有锁上?也忘记了雷小飞从擂台上,下来后是何时穿上的衣服?他只记得那些泡泡被捅破了不少,那一夜她一点都不痛,她很快乐,虽然很累,但很舒服,而且持续了很久……
魔都雷音车行内,某个曾经怀疑雷小飞“知性了”的小子,宿醉醒来上厕所时,不自觉的打了个喷嚏。“妈的,就是……这大热天的,怎么还阴风阵阵的……”
……
尸鬼域,不夜城,万马堂中,兔娃子正悠哉悠哉的摇着羽扇,喝着茶水,坐在太师椅上,笑眯眯地看着店里的一派热闹景象。穿着黑袍,背后绣着明晃晃一个“兔”字的伙计们,正忙碌的迎来送往。从里院阵法中出来的客人们,都带着一脸满足的表情,心甘情愿的掏钱结账。
门口一位少妇,也穿着锦绣山庄特制的黑袍,此刻正卖力的吆喝着。虽然尸鬼的皮肤都不怎么好,泛着一股子铁青色,却是难掩这位少妇的天生丽质。加上她的嗓门着实不小,街上路过的行人被她拉进来不少。
这一位,正是兔娃子前两天招揽的新伙计,若是用雷小飞记忆中的词汇来说,应该有个营销经理的名头吧!她的名字简单又好记,叫何兰。原来是个卖胭脂的。什么?你问尸鬼也用胭脂?当然!必须得用啊!没听说过遗容吗?
兔娃子看上她的原因,就是这一位太会卖东西了。竟然拉住路过的兔娃子,生生的卖给他一瓶擦脸油和一盒玫瑰膏。这么能说会道,头脑清醒,善于抓住客人小辫子,然后变本加厉的推销产品,让你不买都愧对天下的人物,当然要收归麾下,才能人尽其用。
另一位新招揽来的人物,则是位老年尸鬼,名叫沈富。此刻正在台前拨弄着算盘清算总账。要说裴元绍这帮子山贼,听话是听话,也知道卖力气,可这脑袋多少都有些不够灵光。开业这些天来,生意日趋红火,钱财越聚越多,账目却是搞得乱七八糟。于是乎,兔娃子便将隔壁当铺的账房先生,高价翘了过来,便是这位沈富啦。
看着新招来的两人都开始投入到工作中,而且还井然有序,颇有独当一面的架势,兔娃子不无得意的翘起二郎腿,脚尖还一个劲的晃荡着。心中盘算,这永安大街上还有什么人才,有机会都给他挖过来。甚至幻想着有朝一日,这不夜城中的高明人物,都成了他兔娃子的手下。
正在此时,裴元绍一脸幸福的走了出来,游魂野鬼般心不在焉地飘到兔娃子身侧,也不坐,偌大的身躯缓缓蹲下,表情意犹未尽地在那想入非非,仿佛丢了魂魄一般。
兔娃子撇撇嘴,用脚踢了踢他,笑骂道:“诶!诶!醒醒了啊!该干活了!”
“啊?噢!好好!”裴元绍如梦方醒,猛地站起身,刚想迈步走,却是又定住。回头看着兔娃子,奴颜媚骨的笑道:“丞相…啊不是,先知大人。这个……人间一夜情,咱们是不是再调高些价格?”
“嗯?”兔娃子翻眼瞧了瞧他,也不说话,等着下文。